各单位(部门):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哈尔滨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哈院党发〔2014〕15号),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实施,推进民主 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专此下发本通知。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二、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责成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
三、请各单位(部门)按照《哈尔滨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其中网站信息公开时要注明更新时间。于5月30日前按照《哈尔滨学院校园网信息公开更新情况统计表》格式将信息公开更新情况反馈给党政办公室秘书科(行政楼401室)。
附件:哈尔滨学院校园网信息公开更新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