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办事指南   |   国际交流   |   综合档案   |   乡村振兴   |   校发文件   |   大事记   |   联系我们 
隐藏-督办工作
 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 
 督办通知发布 
  
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当前位置: 首页>>隐藏-督办工作>>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正文
关于印发《哈尔滨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5-03 15:15

 

 

 

 

 

哈院党发20174

                      

 

 

关于印发《哈尔滨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单位:

《哈尔滨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经学校2017年第1次党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17224


哈尔滨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哈尔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坚定发展目标,扎实推进“七项工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工作落实,强化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新的发展。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活动载体,把立德树人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创新学习载体、学习方式,切实提升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学习效果;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宣传思想工作实效;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培训、监督、表彰和考评机制。

2.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轮训工作;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培育基层党建工作新亮点;高标准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加强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稳步推进第五届任期处、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4.推进党风廉洁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贯彻省委、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与考核,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工作及教职工关注热点问题的监督监察力度;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廉政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贯彻实施《哈尔滨学院章程》,完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巩固学校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将学校各类规章制度整理汇编成册;建立健全办事程序与管理规范并强化执行,加大制度执行与督查力度。

   6.切实加强统战、工会和离退休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党外知识分子了解国情、省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统战工作机制,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召开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定学校“十三五”规划,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精准施策,切实做好扶贫工作;高度重视离退休工作,坚持对老同志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优先落实老干部政策,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搭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平台,完成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进学校转型发展

    7. 抓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发展目标的时间表和路径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中期评估,提出督办意见,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8.切实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一坚持、两突出、三强化”的审核评估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认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工作氛围;认真对照审核项目、要素、要点和审核评估指导性问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审核评估的宣传动员、自评自建、预评整改和专家进校考察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9.强化教学内涵建设。继续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好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推进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工作;修订完成新版《教学大纲》,推进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加强MOOC课程建设;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造和更新实验设备,加强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促进开放共享,提高利用效率;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状态数据库和评价体系,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推进产教融合,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

10.做好招生与就业工作。推进精细化招生宣传工作,稳定招生规模,拓展优质生源基地,改善生源结构和质量;全面落实“一把手”工程,推动就业工作“纵横联动”机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健全“全程化+全员化+个性化”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11.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培育选拔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学生参与竞赛;打造“1核心、6融合”教育模式,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孵化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建设、管理好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12.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开展与俄罗斯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国立美术学院中俄艺术教育深入合作,启动中俄艺术设计学院项目建设;筹建学生留学咨询及外语语言培训中心,为学生国际交流提供服务;积极与德国马格德堡应用技术大学、奥地利维也纳新城应用技术大学在相关专业开展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对台湾高校的交流与合作。

13.推动继续教育转型发展继续办好成人学历教育,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积极争取教师资格认证培训资格,开展认证培训工作;以市民学习中心为平台,合理统筹利用学校教育资源,拓展培训项目,办好市民教育,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继续与市委宣传部合作,承办好学习型家庭等评选工作。

 三、大力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服务能力

  14.推进专业硕士点建设。按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要求,积极开展专业硕士授权申报准备工作;扎实推进与西安工程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工作。

15.加大学科建设和成果培育力度。继续实施学科专业培育工程,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完成校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的遴选工作;开展专业评估,确立学校“十三五”重点专业和教学团队;继续实施学术研究攀登工程,完成校级学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的遴选和建设工作,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准备与建设工作;加大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力度,力争高层次科研成果有新突破,增加国家级和省部级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申获数量,努力增加科研经费数额。

16.提升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增加对横向课题和发明专利的支持,争取更多更好的横向科研项目或委托研究项目;搭建校地、校企战略合作平台,支持校地、校企共建研究基地;认真推进市校合作重点项目,筹建哈尔滨市民族与宗教研究院,加强哈尔滨湿地研究院建设。

17.进一步提高学报质量。创新《学报》办刊理念,突出《学报》学术特色和学术优势,提高“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论文”和“高影响作者论文”的刊载比例,提升办刊质量和学术影响力。

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

18.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修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完善人才引进分类标准、管理体制以及配套优惠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施“高级访问学者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选派学科专业带头人到国内外研修。

19.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面实施师资队伍优化工程,在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础上,选派教师到共建基地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行业经历和实践能力;推进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实施“青年教师科学研究支持计划”和 “丁香学者”计划扎实开展学术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科技创新团队的选拔与培养;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探索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新教师导师制定期组织开展教师教学沙龙、教授观摩课、新进教师汇报课等活动,促进学科交融、科研合作。

20.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哈尔滨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哈尔滨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做好教授分级各项工作;科学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全力做好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五、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工作水平

21.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育人全过程;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改进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模式创新与方法创新;以“互联网+”为支点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

22.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素质提升。加强学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学生艺术团、社团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学生覆盖面和参与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建立以学生素质教育为特色的国防教育常态化体系。

23.完善学生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学校相应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体系;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以学生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提高服务学生能力。

24.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各类学生工作队伍的研讨与培训学习,推进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与辅导员相关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健全激励机制,保障辅导员各项待遇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哈尔滨学院辅导员廉洁自律准则》,加强辅导员队伍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始终保持辅导员队伍的党性纯洁和引领示范作用。

25.充分发挥共青团育人作用。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扎实推进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共青团工作的育人体系和服务功能,用好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团活动、榜样选树等育人载体,打造“网上共青团”育人阵地,提升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文化艺术活动,继续办好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六、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26.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全面推进管理创新工程,优化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推进规范服务、高效服务、精细服务和阳光服务;强化服务载体建设,筹建教师服务中心;健全督查督办机制,督查学校工作落实,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及时整改;按照高校档案工作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努力实现档案室提档升级;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畅通沟通渠道。

 27.积极做好校友工作。充分利用校友资源,以服务于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合作共建为重点,完成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筹建工作,以“成熟一个建设一个”为宗旨,筹建地方校友活动站;适时召开第二届校友理事会暨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和大会;收集校友信息,建立校友信息数据库;编辑《校友通讯》,宣传优秀校友事迹,激励学生创业就业积极性和主动性。

28.切实抓好财务工作。继续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部门支持,努力提高财政拨款水平和中央财政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关于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有关部署和安排,组织编制学校三年滚动财务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

29.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的上级要求,捋顺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建立专家论证制度;优化房产资源管理,出台各二级单位房产使用调配方案;初步建立国有资产动态平台,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彻查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30.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完成2016年度学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报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管理需求,适时开展各类专项审计。

31.积极做好合作共建工作。积极协调、建立校地、校际、校院(所)、校企等全面合作共建关系,拓展校企合作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兼职导师库;夯实已签约合作共建项目内容,保证合作共建项目取得实质性成效;积极推进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32.加强和谐文明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推行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继续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推进校园文化品牌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做好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基础工作;不断完善校园文化标识和导视系统建设,完成学校新版宣传片制作、举办校史展、开办学校官方微信。

七、推进后勤保障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办学条件

33.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管理创新工程,牢固树立精细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协作意识,进一步深化后勤领域改革,不断完善后勤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校园环境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对后勤管理与服务的满意度;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建设整洁、靓丽、节约型校园;努力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不断提高学生用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34.加强校园基本建设。加快实施基础设施升级工程,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完成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工作;完成音乐厅工程项目建设和学生公寓(一)建设,实施工程实训中心施工项目,谋划体育馆、学生公寓(二)工程规划设计和前期手续办理;加强校园基础设施改造,实施并完成学生第一公寓、第五公寓、第四教学楼、第七教学楼、第十教学楼及田径场改造工程。

35.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规范、整合现有网络信息资源,升级改造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做好学生公寓有线网及校园无线网的外包服务运行质量的监管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高管理信息化和保密工作水平;稳步推进落实“校园一卡通”工程;完善OA系统建设,提高OA利用率;加强图书资源和特色数据库建设,完成教师阅览室改造项目,提高服务水平。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哈尔滨学院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邮编: 15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