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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3级学生毕业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作者:冯丽杰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2013级学生已经进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为加强管理,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及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现就2013级学生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级学生要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外出实习、设计,并与所在学院签订安全协议书后,方可外出实习、设计。

    2.实习期间,学生要用书面材料向所在学院写明本人的实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辅导员、指导教师要与学生保持经常联系,确保每名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失联。

    4.学生在校外实习遇到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院、家长、实习单位或当地公安反映求助。

    5.学生在校外实习时,务必谨慎小心,避免上当受骗。在实习期间,应高度警惕各类传销组织。

    6.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如发生学生失踪等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工作。

    7.学生外出实习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因违反实习单位规定而影响较大或破坏学校形象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若出现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根据近期学校发生的情况,各学院要开展学生在外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安全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给相关管理部门。 

 

                                                          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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