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2013级学生已经进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为加强管理,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及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现就2013级学生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级学生要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外出实习、设计,并与所在学院签订安全协议书后,方可外出实习、设计。
2.实习期间,学生要用书面材料向所在学院写明本人的实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辅导员、指导教师要与学生保持经常联系,确保每名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失联。
4.学生在校外实习遇到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院、家长、实习单位或当地公安反映求助。
5.学生在校外实习时,务必谨慎小心,避免上当受骗。在实习期间,应高度警惕各类传销组织。
6.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如发生学生失踪等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工作。
7.学生外出实习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因违反实习单位规定而影响较大或破坏学校形象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若出现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根据近期学校发生的情况,各学院要开展学生在外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安全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给相关管理部门。
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