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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暑假住宿安全管理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3日    作者:         点击:

暑假将至,为了加强对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加强宿舍管理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宿舍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暑假期间要求学生离校返家,所有公寓将执行封楼、封寝制度,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住宿。

学生放假时间:2016年7月16日---8月26日

封寝时间:2016年7月16日14时

归寝时间:8月27-28日,中途没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归寝。

二、因购票时间导致需要晚走的同学,需要持身份证及车票原件及复印件到楼长处登记。

三、假期住校学生申请条件

1、因学校安排参加活动、训练、实习等需要住宿的学生,由组织单位注明活动内容(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及批件)、参加人员名单、具体活动时间等,于2016年7月15日前上报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学生第四公寓260,电话:86665317),且由本人提出申请,由辅导员、(与教学有关的,由教学院长签字);书记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到各公寓楼长处审核同意后领取并填写假期住宿申请表,最后经由公寓管理中心审定、批准后方可住宿;批准后的住宿申领表复印三份(一份交辅导员处留存、一份交公寓楼长处备案、一份本人保管)。

2、大三考研报班的学生,需提交考研报名相关票据,经楼长确认属实登记后,在楼长处领取假期住宿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清楚,经由书记、辅导员签字盖章后再返给所在公寓楼长。

四、假期住宿管理

假期经批准住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合楼长工作;出入公寓必须遵守公寓假期作息时间,凭卡和所在公寓发的假期住宿证等相关证件出入公寓;住宿学生一律不得串寝,更不得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寝室;寝室内不允许使用违规电器,不得吸烟,如造成火灾,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理;住宿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贵重物品如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放在寝室,严禁私藏管制刀具。如违反公寓管理规定一律取消住宿资格,视情节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假期作息时间:早5:30---晚22:00(凭卡出入);照明及墙壁电供电时间:16:00—22:00

六、留校学生信息联络网

安全负责第一人:葛宝祥院长(口译专业)、谢小童(俄语专业)

冯丽杰书记(商务英语专业)、孙延弢(师范英语专业)

各年级负责人:常虹(13级)、刘潇微(14级)、王艾丽(15级)

住宿学生负责人:寝室临时负责人

外语学院学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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