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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哈尔滨学院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通知”
2014/11/24  点击:

档案是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反映。学校档案室是重要档案资料的永久保管基地和利用中心,也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校园文件宣传的重要基地。为全面真实反映哈尔滨学院历史面貌,进一步丰富档案馆藏实现“为校存史,服务师生”的宗旨,我们谨向全校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哈尔滨学院(含原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市师范学校、哈尔滨大学、哈尔滨市教育学院、哈尔滨成人教育学院、哈尔滨市财经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出席有关活动形成的照片、题词、新闻报道、录音、录像等资料;

2.学校创办人、历任校长、书记照片,个人简历、著作、回忆录及重要合影、重大友好往来图片视频资料;

3.省级专家学者、劳模、名师等知名人士的简历、自传、作品、工作笔记、手稿、信函、日记、证书、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等档案资料;

4.校歌、校旗、校徽、校训等图片资料及其源由;

5.建校的经过、变迁,校舍旧址照片,校貌变迁及硬件设施、历史遗物等;

6.学校在各种重要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奖牌、奖杯、奖状、锦旗、证书等各类实物资料,及个人的省级奖项的获奖图片资料;

7.学校的各种刊物,包括刊物原件、办刊组成人员及变动;

8.学生各类活动报道、图片资料;

9.学校外事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声像、礼品等资料;

10.其他散存的有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上述档案资料可采用捐赠、征购、复制、寄存等方式进馆。

2.对捐赠档案资料者,由学校出具捐赠证书,价值极高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3.捐赠档案资料的个人和单位享有优先利用权;对不宜公开的档案资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4.对寄存的档案资料,学校与档案资料所有者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档案征集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欢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吝心爱,献出珍藏,彰显学校丰厚的历史文化,让社会共享文明成果。

三、征集时间

校史资料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7月,对于特别有价值、意义重大的资料、实物不限时间。

四、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哈尔滨学院档案室

邮编: 150080

联系人:刘扬 蒋琳

电话: 0451 - 86613759 86613825 传真:86688510

邮箱:253361067@qq.com;54804016@qq.com

哈尔滨学院档案室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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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哈尔滨学院 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