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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用青春实现中国梦”主题团会的通知
2014-03-25 13:17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校团委将开展以“践行核心价值观 用青春实现中国梦”为主题的团会联评活动,为保证活动任务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现将团会联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 题:践行核心价值观 用青春实现中国梦

二、形 式:自 定

三、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联评时间:4月8日——4月20日;

(二)全校联评时间:4月21日——4月25日;

每日晚17:30——18:30,18:30——19:30

各学院具体时间,抽签决定

(三)抽签时间及地点:4月16日中午12:00,1号楼1135室;

(四)团会观摩时间:待定。

四、具体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联评:12、13级各团支部;

(二)全校联评:各二级学院推荐1个优秀团支部参加全校评比;

(三)团会观摩:对本次团会联评获得第一名的团会进行观摩。

五、评分细则:

(一)团会部分:

1、团会紧扣“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1分)

2、团会内容完整,能展现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并符合团组织特色;(2分)

3、班级环境布置、黑板板书设计等充分烘托团会主题;(1分)

4、团会活动主持人的着装得体,语言流畅,能够很好带动同学们的情绪;(1分)

5、团会内容充实,形式新颖,选材具有典型性,说服力、感染力强,有思想深度;(2分)

6、团会会场秩序良好,团支部所有成员参加团会,每少一人扣0.1分,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团徽;(1分)

7、团会营造出良好的教育情境,团会气氛活跃,团员热情参与;(1分)

8、总结深刻,具有很强的启迪性。(1分)

(二)评委部分:

各二级学院需指派相应负责人1人为正式评委,1人为候补评委(由分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或学生会主席担任)。各学院推荐的评委要参加10个二级学院的团会联评活动,因每个人的衡量尺度不同,为保证团会联评的公平性,规定如下:

1、正式评委出席评分,每次给该学院团会分数加0.1分;

2、候补评委出席评分,不给该学院团会分数加分;

3、正式评委和候补评委均未出席评分(或找人代替),每次给该学院团会分数扣0.1分,并且评分无效;

4、各二级学院团会联评得分=除本学院外九个学院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7 + 本学院评委出席情况.

六、其他事宜:

1、各二级学院每院推荐2人担任全校联评评委并负责团会联评有关事项,推荐的2人应为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分团委组织部部长或学生会主席。请各学院将推荐的2人(及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到校团委;

2、请各二级学院把参评团会的回执单在4月17日下午4点前报到校团委(一号楼1135室);

3、未尽事宜请联系团会联评负责人:李佳欣(18045040510)。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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