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按照我校《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新时代青年,为实现中国梦齐心奋斗。校团委将举办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担时代责任、谱写青春华章”为主题的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承办:校大学生辩论协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5月中旬—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6219
三、参赛方式:
各二级院选派一支代表队参加辩论赛,比赛以淘汰赛的方式进行,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各二级院代表抽签决定对手及辩题,初赛后有五支队伍进入复赛。经抽签进行两场复赛,一支代表队轮空直接进入半决赛,复赛晋级的两支代表队与轮空代表队抽签进行半决赛,其中有一支代表队轮空,半决赛优胜队与轮空队进行最后的决赛,每支代表队只拥有一次轮空资格。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伍:各学院选取6名参赛选手,4人参赛,2名选手为后备辩手。每队需领队1人,负责与辩论赛承办方联系。各学院请于五月十二日前将本学院领队人员、参赛选手的姓名、联系方式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辩协联络员处。各院参赛选手初赛大一辩手不超过三人,复赛起大一辩手不超过两人。
(二)、辩手要求:口齿清晰、表达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着装整齐、得体,准备辩词严禁在网络上大篇幅抄袭。
(三)、抽签事宜:各二级学院领队请于五月十四日中午12点在1149进行抽签仪式。
注:辩协联络员:彭渤涵 18641998860
郑 炜 15244671037
五、奖项设置
集体奖:冠军奖1名,亚军奖1名,最具潜力奖1名,最具创意奖2名,最佳组织奖5名。
个人奖:最佳辩手9名。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之处,将另行补充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哈尔滨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哈尔滨学院大学生辩论协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