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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二〇一四级学生军训歌咏比赛实施方案
2014-09-17 14:2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时代使命,争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新时代青年,丰富新生军训文化生活,营造军训氛围,哈尔滨学院军训团将于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举办二〇一四级学生军训歌咏比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军歌 歌颂祖国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目的

通过学唱爱国歌曲、军旅歌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饱满的热情、高昂奋进的歌声,唱出当代大学生对祖国、对家乡、对学校无限热爱的真挚感情,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要求

各参赛队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挑选参赛曲目,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参赛形式力求朴素、简洁、有创意,各营方阵设计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提倡节俭、整齐,展现军旅之美、和谐之美。

四、比赛时间

2014年9月23日9:00

五、比赛地点

学校运动场

六、参赛队

军训团1——10营,其中,8营艺术与设计学院作为表演单位不参加评比,大会将授予特别奖。

七、参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以各营为单位全员参加(仅限大一新生),保证人数,统一着装。

2、参赛营唱两首歌曲。均在规定曲目中选出(后附规定曲目)。并于9月17日将参赛曲目报送一号楼1135团委办公室。

3、本次比赛将采取现场伴奏的方式,每营要准备指挥和伴奏人员(指挥须由本院教师、教官或学生担任,伴奏人员可外请),须选用电子琴或手风琴伴奏。现场伴奏乐器由大赛组委会提供。

4、本次比赛采取领唱、合唱形式,请参赛营不予采用舞蹈、武术、军体拳等其他表演形式。

5、参赛出场顺序于9月19日13:30在一号楼1135团委办公室抽签决定。

6、各营于9月22日下午13:00到运动场进行合伴奏、预演。

7、各营于9月23日8:20在教官指挥下按指定位置整队站好。

8、公平竞争,服从评委裁判,比赛中不得出现喝倒彩或攻击性言论,否则成绩取消。

八、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评分标准:(比赛采用100分制)。

1、队形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饱满,上下场井然有序。(20分)

2、主题鲜明,形式朴素、简洁,有创意。(30分)

3、指挥图式准确,全体配合默契,整体协调。(10分)

4、歌曲演唱雄壮有力,音色优美,声部和谐,演出效果好。 (20分)

5、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具有良好感染力。(10分)

6、参赛曲目难度高。(10分)

(二)奖项设置:

设特别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附件:规定曲目名单.doc

哈尔滨学院军训团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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