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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哈尔滨学院第十七届“丁香杯”大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2017-05-02 15:31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青年学生思维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丰富我校校园文化活动,增进各学院之间的文化交流。校团委决定在2017年5月至6月期间举办哈尔滨学院第十丁香杯”大学生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哈尔滨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哈尔滨学院大学生辩论协会

二、比赛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

、比赛安排

报名时间:  53

初赛时间:  5月75月12   每天17:30

复赛时间:  5225月24日  每天17:30

半决赛时间:531  17:30

决赛时间:  67  17:30(地点另行通知)

、比赛方式

比赛以淘汰赛的方式进行,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各学院代表抽签决定对手及辩题,经抽签进行场初赛,初赛晋级的支代表队进行复赛。复赛后,有三支代表队进入半决赛。经抽签进行半决赛,一支代表队轮空,半决赛优胜队与轮空队进行最后的决赛,每支代表队只拥有一次轮空资格。

五、比赛说明

(一)参赛队伍

以各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单位组建参赛队1支。各参赛队由领队教师1名、领队学生1名,一、二、三、四辩各1人及候补队员(4名)共计10人组成。各院代表队初赛大一辩手不超过三人,复赛起大一辩手不超过两人。

(二)辩手要求

口齿清晰、表达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着装整齐、得体,准备辩词严禁在网络上大篇幅抄袭。

(三)抽签事宜

5417点30分进行抽签仪式(地点另行通知)。

各学院需派一名负责人进行抽签等相关事宜,请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校辩协联络员处,负责人需做好本学院与活动方的联系工作。

、奖项设置

集体奖

冠军1亚军1名,季军1名,最具创意 3最佳组织奖 6

(二)个人奖

最佳辩手若干

七、比赛要求

(一)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具体落实工作方案。

(二)大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选拔出在辩论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参加本次辩论赛。

(三)做好学生的组织、动员、协调、指导工作,保证本届“丁香杯”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对此次活动,各单位要做到组织精心,指导到位,责任到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八、校辩协联络员:李圆圆  18845645735

校社联负责人:嘉葳 18246197461  张蓬 18745034278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哈尔滨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哈尔滨学院大学生辩论协会

                                      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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