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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0-04-08 13:34

各学院分团委:

2019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校党委和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迎来了共青团哈尔滨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为我校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总结经验,强化示范引领,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校团委决定表彰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校先进基层分团委4个;

2.校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3个;

3.校先进基层团支部48个,其中标兵15个;

4.校优秀团干部120名,其中标兵36名;

5.校优秀共青团员519名,其中标兵157名

6.校级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单列。

二、评选条件

1.校先进基层分团委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是在2019年共青团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学院分团委。具体条件:

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工作开展与创新、品牌特色活动、团费收缴、青年大学习(参与率达90%以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校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是在2019年度志愿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具体条件:

1)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或志愿者组织,该志愿者组织须由校团委批准并备案;

2)成员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注册志愿者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90%,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60小时以上;

3)工作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服从志愿服务中心协调、管理,遵守管理办法,组织团结,活动富有特色,参与志愿者众多,工作富有成效,在校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在全市及省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先进基层团支部(标兵)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是在2019年共青团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支部。具体条件:

1)班子健全,队伍整齐,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凝聚力;

2)基础工作扎实,各项制度健全,按要求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具有号召力;

3)积极组织团员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在“雷锋月”、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第二十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全校性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4)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019年度违纪率为零的团支部;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参与率达95%以上。

4.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校级学生组织及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社团、青年志愿者等学生干部;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的班团干部。具体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团各项精神,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学校工作中心;

2)团的业务精。团的业务知识丰富,能将理论于实

际能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工作能力强。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独立自主地开展共青团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并积极研究新情况,实施新举措,总结新经验,探索共青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

4)工作作风优。能经常深入同学中间,了解广大团员大学生的需求,工作作风过硬、正派民主,工作认真务实、以身作则,富有开拓精神,能代表和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5)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达到班级前30%,遵守校规校纪,未受任何处分;

6)理论学习认真。每期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所有课程的学习。

5.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全校符合下列条件的共青团员。具体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团的各种活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团员意识强。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遵守团的纪律,积极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反映同学呼声;

4)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排名达到班级前40%,遵守校规校纪,未受任何处分;

5)理论学习认真。每期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所有课程的学习。

三、相关要求

1.各分团委参加评选的推荐名额由校团委统一分配,先进基层分团委、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由各分团委自愿申报;

2.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奖项不可兼报兼得;

3.未按时缴纳团费的团组织和个人不予评选;

4.各学院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报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标兵、先进基层分团委的,均需按评选条件提交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申报标兵的需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标兵”字样;

5.各学院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由各分团委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所有材料、报表、公示照片于2020年4月20日前发送到校团委邮箱:hrbutw@163.com。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6日

  附件一哈尔滨学院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二 哈尔滨学院先进基层分团委申报表.doc

  附件三 哈尔滨学院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四 哈尔滨学院优秀团支部登记表.doc

  附件五 哈尔滨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六 哈尔滨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doc

  附件七 2019年度共青团评优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五 哈尔滨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六 哈尔滨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七 2019年度共青团评优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 哈尔滨学院先进基层分团委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 哈尔滨学院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哈尔滨学院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四 哈尔滨学院优秀团支部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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