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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哈尔滨学院第十七届“丁香杯”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3日 15:10    作者:李一宁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为学生搭建展示才华、绽放魅力、实现梦想的舞台。学校团委决定于202511月至12月期间举逐音筑梦 声耀未来”哈尔滨学院第十“丁香杯”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逐音筑梦 声耀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哈尔滨学院校园广播台

三、参加对象

哈尔滨学院在籍在读学生

四、程安排

(一)初赛时间:113--119

(二)复赛时间:1110日-1116

(三)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一)初赛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最推荐3名选手进入复赛。

复赛:各学院于1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表(附件1)、复赛选手3分钟以内(至少有一段副歌)的清晰无抖动演唱视频发送至邮箱hrbuxtwgbt@163.com,命名为“学院+十佳歌手复赛选手”。参赛视频要求正面全景、声音图像同期录制,不可后期配音合成,不可剪辑,每位参赛选手视频文件以“姓名+曲目名称”命名。

半决赛晋级选手自选曲目进行现场演唱(3分钟以内,至少一段副歌)角逐“十佳歌手”称号

(四)决赛:晋级选手自选曲目进行现场演唱,角逐冠、亚、季军。

(五)相关要求

1.通俗、美声、民族等唱法均可,表演形式为独唱、组合(不超过4人)等,可采用歌伴舞等多种表现形式。

2.参赛曲目要求内容积极健康,能反映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情趣,曲风不限。

3.参赛选手要有较好的舞台表现力,音准与节奏准确,气息稳定。可自由选择着装,但应符合大学生身份,美观得体、富有青春气息。

六、奖项设置

十佳歌手奖(包括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优秀歌手奖若干

七、联系方式

李云舒 18045955437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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