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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第四期“共筑社区文明”大学生见习就业行动工作方案
2007-06-23 10: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16号文件精神,改进和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传播和弘扬先进文化,提高社区群众的文明素质,为“引领新发展、实现新飞跃、构建和谐之区”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2007年由南岗区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学院、省教育学院等四所高校组织实施第四期“共筑社区文明”大学生见习就业行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第四期“共筑社区文明”大学生见习就业行动,为大学生搭建社会实践平台,通过服务社区、奉献社会和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践活动,使广大在校大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认识自我、缩短成长历程,培养适应社会的择业能力、创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规划好人生道路。通过引入大学生担任社区文明办副主任,以改进和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第一要务,推动社区的文明建设向更高的水平迈进,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文明社区,深化政校联手共建的文明建设新路,实现政府、学校、社区、学生多赢的目标。

二、工作安排及工作任务

第四期“共筑社区文明”大学生见习就业行动主要立足于大二、大三在校生,由南岗区拿出17个街道办事处127个社区的文明办副主任岗位,在四所高校聘任254名大学生。其中,哈工大负责招募、派遣114名,对口通达、革新、曲线、先锋、文化、松花江、奋斗、芦家、花园等9个街道57个社区;哈工程大34名,对口燎原、荣市等两个街道17个社区;哈尔滨学院82名,对口保健、哈西、和兴、七政等四个街道41个社区;省教育学院22名,对口大成、新春等两个街道12个社区,2007年9月新学期开学后转为顶岗实习,工作到2007年年底。

第四期“共筑社区文明”大学生见习就业行动的工作时间为2007年3月?10月。其中,3月上旬召开各高校团委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本期大学生见习就业工作;3月中、下旬由各高校团委负责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分配对口社区;4月上旬以高校及对口街道为单位,召开四个对接及上岗培训会;4-9月利用半年时间,组织大学生见习就业;10月组织对大学生和社区进行双向考核。

第四期受聘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拓展见习就业工作范围,全面接触社区工作,全方位锻炼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八项任务:(1)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三项任务:开展改进和创新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合理化建议活动,创新活动载体2?3个,自主策划、组织开展2?3次主题活动;(2)在文明社区创建方面,四项任务:促进文明社区创建提档升级,担任社区“书香南岗”全民读书月活动辅导员,帮助社区干部微机“扫盲”,协助作好文明社区创建的宣传工作;(3)在大学生自身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参加见习就业大学生在工作、实践能力及思想道德水平等各个方面有进步和提高。

三、日常管理及考核办法

1、大学生日常出勤由各街道社区进行考勤。

2、见习就业行动协调办公室(区文明办与各高校团委)不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推进措施;经常参加大学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3、区文明办及各高校团委开辟简报专刊,及时宣传大学生见习就业行动的推进情况。

4、由南岗区和四所高校共同组织对大学生见习就业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创造性工作能力、组织能力、调研能力和文字能力等。由各高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大学生见习就业行为规范》,各社区为大学生填写《鉴定手册》、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讲评、作出评语。

5、加强对社区的考核。社区开展的各项活动均应吸纳大学生参加并帮助组织,使大学生融入社区,真正成为社区的一员。(1)由各高校及各街道见习组对所对接社区组织开展大学生见习就业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分数为30分;(2)由派驻到社区的见习就业大学生对社区组织情况,进行不记名评分,分数为40分;(3)由办事处评定社区对大学生见习就业工作的组织情况,分数为30分;(4)依据上述三条评定情况,综合打分,评定工作等级。

四、组织领导

成立南岗区第四期“共筑社区文明”大学生见习就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立群(南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各高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校长

副组长:各高校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文明办副主任常可欣、各高校团委副书记担任,负责大学生见习就业行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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