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哈尔滨学院2009年度工作要点,按时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任务,审计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成立三人审计小组,定于2009年10月下旬开始,对学校2009年1月至10月资金收缴情况和校内各经费预算单位经费使用情况采取送达审计和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审计。现就专项审计工作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审计依据与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哈尔滨学院2009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并通过专项审计工作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进而为学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
审计对象:财务处、人文学院、数计学院、政法学院、外语学院、理工学院、教科学院、体育学院、财管学院、生化学院、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资产处、科研处、学报、老干部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图书馆、保卫处。
审计范围:2009年1月至10月学校资金收缴情况和校内各经费预算单位经费使用情况。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学校学费、宿费收缴情况和校内各预算单位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审计重点如下:
(一)资金收缴情况
主要审计:收缴学费、宿费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内控制度是否有效的执行;对学费、宿费没有足额上交的学生是否有监控和促缴措施;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上缴,有无侵占、挪用、私分收缴资金等问题。
(二)经费使用情况
主要审计:是否按有关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经费,经费使用是否合法、真实;预算执行情况如何;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问题;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四、工作程序与日程
专项审计工作从2009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09年12月下旬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2009年11月10日前):
1、审计立项。按照哈尔滨学院2009年度工作要点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确立项目,明确项目审计目标及重点,安排各阶段审计任务和实施时间。
2、确定审计小组的组成及各成员的分工,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向被审计单位下达了审计通知书、采集审计资料。
(二)审计实施阶段(2009年11月11日至2009年12月20日):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针对审计内容和重点,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符合性测试:主要检查被审计部门内部控制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2.实质性测试:主要进行资金收缴和经费使用过程和余额的详细测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性复核。
(三)审计终结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5日):
1、对审计实施工作中形成的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复核,然后汇总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在此基础上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最后进行全面综合和分析,完成审计报告。
2、将审计报告报送学校领导形成处理意见,并按照处理意见监督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
3、全部工作完成后进行审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审计分工
为顺利完成审计工作,成立由孙志国担任组长,杨佳林、张伟为审计员的三人审计小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具体分工如下:
审计组组长负责审计工作组织和审计报告复核工作。
审计员负责审计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资料采集、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审计事项的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审计材料归档等工作。
六、审计工作纪律和要求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方案的日程安排如期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勤勉,保持廉洁,保守秘密,努力实践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哈尔滨学院审计处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