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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培训中心在我院挂牌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14日 15:42

日前在武汉召开的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年会及培训工作委员会理事会决定,正式授权哈尔滨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培训中心”,从2005年11月起面向全国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师范类学生开展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工作。我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具有独立组织各等级培训及组织考试权限,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水平等级证书,有效期五年。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育技术培训中心隶属于教育部高教司全国高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是全国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认证的最高权威机构。培训中心按照全国高等学校总数量20:1的比例设立。我校是全国同类高校中第三家、省内高校中第四家国家级教育技术培训中心。

教育部高教司已将全国高校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正式纳入“教育部新世纪教改工程”。目前全国已有5个省、直辖市将教育技术等级考试(取代计算机职称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