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学位办[2007]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哈尔滨工程大学2007年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工龄3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以上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其工龄从本科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
二、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50名。
三、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为全国联考,科目为外语100分(英语、日语、俄语任选其一)、公共管理基础150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80分,实际问题分析70分)、综合知识100分(语文、逻辑、数学,结构比例4:3:3)三门。
考试复习资料: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复试由我校MPA教育中心自行组织,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四、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7-28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报名方法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07年7月11日-7月27日,登陆黑龙江省学位考试网(http://xwks.hlj.edu.cn)报名;现场报名:2007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办公主楼南楼404,报名费240元。
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和《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试考生承诺书》(可从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网址:yjsy.hrbeu.edu.cn)。在其他现场报名点现场报名的考生须于2007年9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送交报考学院教务办公室,由报考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收齐后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六、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员通过考试被录取后,由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培养。培养采取业余时间上课的方式。学制:2年至4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MPA硕士论文答辩,经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者,授予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
被录取的MPA学员,每人学费2.5万元(书费另收)。
八、招生咨询
1.哈尔滨工程大学MPA教育中心
0451-82589130、0451-82589139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军工院内)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管楼224室
2.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