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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材料须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9日 09:00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需呈报的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包括原始学历和最后学历都需呈报。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004年之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必须有2004年验讫。

3、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只需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提供)。

5、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的证件原件。

6、任现职以来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或项目申报审批单)和成果鉴定书;获国家、省(部、委)、市(地)、厅(局)级的奖励证书等。

7、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需提供所任课程的授课责任书或授课任务书。

8、《职称评审情况综合审查表》一式35份(见附件1,在二级学院初审通过后上报)。

二、对呈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都必须放入档案盒内(档案盒的样式与评估材料档案盒一致),其中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等材料插在资料册内(资料册样式见附件2图片)放入第一盒;科研材料放入第二盒(如材料较多可以加盒);教学材料放入第三盒。

2、所呈报的材料盒都需用透明胶粘上“封面”和“封底”(见附件3),其中封面上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与档案盒内所呈报的材料一致,封底上需注明总盒数和本盒数,如3—1,3—2,3—3。

3、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出版的,凡在专辑、增刊、论文集(选)、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译文,或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的论文,或与本专业不对口及只有论文证书而无原发稿件的论文,都不能作为评审依据。编著主编和副主编合计名次为前3名的有效。

4、几人合作的论著、教材、科研成果等,申报者必须注明本人承担的部分(如章节、字数等)、名次或所起的作用。

5、申报者呈报的论文、著作之和最多不超过8项。

6、非本校申报的课题和其他科研项目,须已在科研处备案方为有效。如本人为项目成员,则需成员前四名有效(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7、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教学情况和科研材料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07年8月31日。

三、对高级讲师改职为副教授的几点说明

1、必须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方可申请改职,即合校后从事高校本、专科教学工作;

2、申请者必须具备晋升副教授所要求的申报条件,即:至少公开发表三篇以上省级论文或一篇国家级、一篇省级论文,必须有合格的科研项目等;

3、晋升高级讲师时的科研成果,如果符合晋升副教授的标准,可再使用一次;

4、到新岗位后必须有正式发表的关于本学科领域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和相应的科研成果等。

四、呈报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7年10月19日下午1:30—5:00,10月20日上午8:30—11:30。逾期后果自负。

2、地点:行政楼219办公室。

3、联系人:王成东 李韫知 电话:86613913

校职称办

2007年10月18日

见:附件1:职称评审情况综合审查表.doc

附件2:

附件3:附件封面封底学科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