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上级机关的工作安排,我校已于6月16日顺利完成规范津补贴后工资进入财政统发系统工作。规范后所执行的新津补贴标准将在7月份统发工资中兑现。
另,根据上级主管局统一安排,自2008年7月起调整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金额,个人缴纳部分有所提高,特此通知!
哈尔滨学院人事处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