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选送国际交流员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0日 09:25

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函,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2009年我省将向日本地方政府派遣国际交流员,其在日期间主要任务是在日本地方政府协助开展国际交流活动,任期1年(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日方提供360万日元年薪,并负责往返国际旅费。

2、候选人基本要求

(1)行政工作人员(不含教师);

(2)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1999年以来未参加过此项目;

(4)2009年4月1日前未满40周岁;

(5)熟练掌握日语,能胜任日语口笔译工作;

(6)日语一级资格证书。

3、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推荐候选人,并于12月12日下班前将候选人的简历(附照片)、学位证书、身份证、日语资格证书一并提供至校行政楼203室。

联系人:王成东

联系电话:86613913

校人事处

200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