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教师:
根据教育部加强教学评估,建立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长效机制的要求,学校为强化教学环节及运行过程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高效有序运行,特起草《哈尔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运行条例》。在正式实施此条例之前,向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教师征求意见,并且学校将组织座谈会听取意见反馈。意见反馈邮箱为:dud@hrbu.edu.cn。
特此通知。
哈尔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运行条例(草稿).doc
评估督导处
2011年8月21日
上一篇:关于聘任李新民等四位同志为校级督导员的通知
下一篇:学习经验 立足本校
版权所有: 哈尔滨学院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邮编: 15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