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上网实名制的通知
2022-06-07 15:23

各行政处室、教学教辅部门: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和省教育厅、省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网络相关规定,学校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校园网上网实名制认证,具体说明如下:

    1、学校办公区、教学区上网的用户必须先进行网络认证后方可访问互联网。

    2、用户申请上网认证账号时填写《哈尔滨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办理业务申请表》进行实名制登记。

    3、用户不得私自转让上网认证账号和IP地址,不再使用时及时联系网络管理中心注销账号。

    4、严禁在办公区、教学区私自搭建无线热点(无线路由器、共享WIFI等)。严禁使用远程控制软件。以免产生学校网络系统后门漏洞。

    5、各行政处室、教学教辅部门对各自管辖下的机房、教室、PC做好使用登记工作,相关用户的网络安全事件由各部门进行协查。

    6、如私自转让账号以及搭建热点产生网络安全事件,按照哈尔滨学院校园网络管理相关规定和用户守则进行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上级网信、网监单位处理。

    如有任何账号问题,请拨打电话:86611517,联系人:陈岩老师。

    感谢大家配合与支持!




网络管理中心   

2022年6月7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哈尔滨学院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邮编: 15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