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哈尔滨学院科研实绩奖励办法》院字【2009】110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09年度科研成果实绩奖励申报工作,希望各单位认真向教职工传达文件,以保证此次奖励工作顺利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 凡2009年度在国家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由国家正规出版社的学术著作、所获科研奖项、科研项目和专利成果符合文件实绩奖励规定的均在此申报之列;
2. 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专利的第一申请人、科研奖项的第一完成人和科研项目的第一承担人有权申报相应的实绩奖励。学术论文要求我校为署名单位,其他科研成果要求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3. 按照文件精神,经二级学院初审后,要求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汇总表一份,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xykyc@vip163.com)汇总表由各单位盖章、领导签字,统一报送科研处;
4. 时间安排:2010年3月31日——4月15日
地点:行政楼(225室)
电话:86673372
联系人:袁毅纯
附件: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