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媒体聚焦

首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2010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0-06-07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0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通知》(黑宣通[2010]28号)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参加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研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送学员要求

1.对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

2.条件:年龄55岁以下,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

3.报名方式:由各有关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要求推荐,由党委宣传部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通知研修教师。

二、研修管理、有关要求和政策

1.对已批准参加研修的学员,要按时报到,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学员学习期间,可以不再承担原单位、部门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

2.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研修学员实行注册管理,研修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职称评审、社科评奖、社科立项必备的条件”。

3.“对于应参加研修培训而不参加研修培训或没有取得毕业证的学员将不得参加社科评奖和社科立项”。

4.研修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委党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

三、学习时间安排和报道要求

1.学习时间安排:

2010年共举办3期培训班。

第一期:7月20日——8月18日;

第二期:10月12日——11月11日;

第三期:12月21日——2011年1月19日。

2.报到要求:

(1)报到地点:省委党校教务处;联系人:李晶;联系电话:0451-86358825。

(2)报到时间:

第一期: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

第二期:2010年l 0月11日(星期一);

第三期: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

3.报到注意事项:

(1)本通知为2010年各期统一通知,每期不再另发通知。已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在每期开班之前一周向省委党校教务处确认名单,并按时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时需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三张。

(2)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省内考察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3)参加省外考察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和部门承担(考察费用约为3500——4000元/人)。

四、报名截止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于2010年6月12日前,将参加2010年三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人员的名单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民族、期次等)报党委宣传部(徐敬龙、赵爱萍)。

党委宣传部

2010年6月7日

附:2010年研修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第一期

1

1

1

1

1

1

第二期

1

1

1

1

1

第三期

1

1

1

1

1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