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通知,现将2010年度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博士后科研补助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岗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博士后科研补助人员,包括今年新申报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政治表现情况:政治思想、政治倾向;
2、职业道德情况:道德素养、工作态度、群众反映;
3、遵纪守法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4、工作业绩情况:学术水平、业务能力、获奖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
三、考核程序
被考核人员本人需填写《哈尔滨市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含电子版),经本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经学校签署意见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将在适当时候到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复核。
四、考核结果
对考核合格人员,将继续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博士后科研补助。对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将取消其相应待遇。
五、要求
报送时间:2010年11月15日前
联系人:张鸿艳 王 昊
联系电话:86617689
附:
哈尔滨市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doc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