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受体育学院邀请,校督导处王继伟处长、秦平副处长、督导处理科组专家于国松教授、李新民教授、马德滨教授、杨树权副教授,对我学院落实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实施办法》情况进行初审和评估。
17日上午,我学院在十号教学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了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实施办法》专项评估汇报会。体育学院李大威院长、党总支书记王大为、体育学院副院长任彦军、副院长刘森、办公室主任戴显岩和体院相关教师参加了汇报会。
会上,李大威院长对校督导处领导及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督导处对体院各项工作多年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随后李大威院长简要介绍了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和评估的重要意义,副院长刘森汇报了体院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实施办法》开展落实情况。随后校督导处领导及专家通过查阅材料、现场调研等方式,按照《实施办法》的5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对我校体育工作进行了逐项对照检查和评估。
检查后校督导处领导及专家对体院《实施办法》开展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体育学院高度重视、准备充分、落实到位。能够把增强学生体质和促进学生健康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专家组还就体院进一步做好体育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
李大威院长表示,针对检查后校督导处领导及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体院将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的学校体育工作。同时也是为专业水平审核评估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体院教学秩序、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的提高,会上还聘请督导处专家为体育学院教学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