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全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9月14日前进行一次“起底式”消防隐患自检自查。
一、自检自查内容
排查重点: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临时建筑及装修材料是否合规等、学生在宿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后附“起底式”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表)
二、实时更新隐患台账,实行闭环销号管理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全力推进整治,对短期内无法彻底整改销号的,必须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安排专人值守、严密监控,确保隐患不演变为事故。
三、按时报送自检自查表
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结束后,需将“起底式”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表经单位负责人手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校保卫处备案(送达地点:党政办公楼1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xybwczxk@163.com)
联系人:消防科王延辉,联系电话:13766809129。
552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全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起底式”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表.xlsx
保卫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