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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6-2027学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6-09-03

各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专业领域、提升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什么是微专业

微专业是依托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二、培养模式与课程认定

1.微专业招生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学有余力者均可自愿报名。

2.微专业将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要求统一安排授课,纳入正常教学运行管理,一般在晚上或周末开课,不影响原专业学习。

3.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在20学分以内。

4.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后可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修读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的学生,最多可冲抵4门课程。未修读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的,则最多可冲抵2门课程。

5.微专业学费为100元/学分,学生完成报名并足额缴费后,可试听一次课程。试听期内申请退出修读的,予以全额退费。

6.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学校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在学信网备案。

7.特别说明: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微专业信息

微专业基本信息、专业简介、修读要求、课程设置等详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1),修读及报名相关问题学生可联系各微专业联系人进行咨询与报名。

序号

微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修读学期

学费(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无人机应用技术

40人

26秋+27春

1200

杜春雨老师

微信:18643200194

2

人工智能赋能冰雪运动与产业

40人

26秋+27春

1100

杨珈铭老师

QQ群:2161070618

微信:17621972345

3

运动损伤与康复

40人

26秋+27春

1200

董博宇老师

QQ群:760030762

微信:13234992855

4

智能健身指导

40人

26秋+27春

600

郑艳静老师

QQ群:154575893

微信:18503651887

5

科学教育

40人

26秋+27春

1200

侯捷老师

微信:18182811569

6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

40人

26秋+27春

1100

毛岩老师

QQ群:887667791

微信:18946180810

7

中俄数智经贸

40人

26秋+27春

1200

王黎明老师

QQ群:885865811

微信:18745095771

8

音乐+AI玩创

40人

26秋+27春

1200

赵雪老师

微信:13796179916

9

流行声乐演唱

40人

26秋+27春

1200

邱洋洋老师

微信:15645011291

10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

40人

26秋+27春

1200

屈岩峰老师

QQ群:593963785

微信:13895754531

11

数智税务

40人

26秋+27春

1300

苏英健老师

QQ群:1095397591

12

冰雪经济

40人

26秋+27春

1200

李想老师

QQ群:1044493649

微信:15845009611

13

AI漫剧制作技术

40人

26秋+27春

750

曲亦扬老师

QQ群:1030162243

微信:18686769265

14

品牌形象设计与版式编辑

40人

26秋+27春

1300

刘新媛老师

QQ群:693179801

微信:18845059460

15

文旅影像拍摄技术

40人

26秋+27春

1400

董春阳老师

QQ群:1041469446

微信:13704813406

16

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

40人

26秋+27春

1200

徐培彬老师

微信:18346178113

17

智能控制与工业互联技术

40人

26秋+27春

1200

李伟卓老师

微信:15104650528

18

养老服务管理

40人

26秋+27春

1200

乔凯琪老师

微信:18145196396

四、招生报名流程

1.9月1—9月18日,各微专业同步开展招生宣传;学生选择要报名的微专业,填写《哈尔滨学院修读微专业申请表》(附件2),打印纸质版3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给该微专业联系人进行报名。

2.9月24日前,微专业主办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填入《哈尔滨学院修读微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组织学生缴纳学费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3.9月30日前,招生人数在10人以上的微专业可组织师生开课。

五、其他事项

1.主办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悉心指导,积极帮助学生做好修读规划。

2.主办学院要审核好开课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等相关教学文件,做好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3.未尽事宜,参照《哈尔滨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执行。

教务处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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