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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招标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6-07-15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科学体系与时代价值,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全省振兴发展大局,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根据省社科联工作实际和课题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专项课题拟立项20项左右,重点围绕以下方向自拟选题:

1.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大意义;

2.习近平党建思想提出的“十四个坚持”的科学内涵;

3.习近平党建思想蕴含的理想信念、历史主动、问题导向、为民情怀、科学方法等理论品格;

4.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理论意蕴与实践伟力;

5.在习近平党建思想指引下我省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路径;

6.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7.健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9.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0.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投标:

(一)具备过硬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熟练掌握党的创新理论,对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有较为深入的理解和把握,熟悉党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省党建工作实际。

(二)具备独立开展党建思想理论研究、调研谋划与组织课题实施的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在党建、思政、党史党建等相关领域拥有较为扎实的前期研究成果,拥有充足时间与精力保障课题按期保质完成。

(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鼓励40周岁及以下青年学者、基层一线青年党务工作者积极申报,支持青年群体立足岗位开展基础性、实践性专项研究。

(四)如课题负责人曾承担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各类专项课题),承担的课题须完成结题,且验收结果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限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申报;申报人以外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组成:

1.课题申报书;

2.申报佐证材料(负责人及课题组既往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实践工作经历等);

3.申报汇总表。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课题组申报需同步报送以上材料实名电子版、匿名电子版两套文件至科技处;课题立项后,再向省社科联提交签字盖章的实名纸质原件材料。

实名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连同汇总表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实名材料;

匿名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完成匿名处理,删除申报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合并为1个PDF文件,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匿名材料。

(四)材料审核报送

1.申报人7月24日上午9:00-11:00须将申报书(实名纸质1份)、佐证材料(实名纸质1份)报送至科技处审核签章。

2.经科技处签字盖章后申报人将实名、匿名材料电子版按要求整理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邮件命名为“党建专项-申报人姓名”,不需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五)申报人必须如实完整填报全部申报材料,同步提交佐证材料,保证研究内容、前期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一经查实存在虚假填报、学术不端、成果造假行为,立即全系统通报所在单位、撤销立项资格,3年内禁止申报省社科联所有立项、评奖项目。

(六)各申报主管单位严格履行主体审核把关责任,对照申报资质、前期成果真实性、选题合规性逐一核验,在申报书上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并承担信誉担保责任,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

四、其他事宜

(一)研究时限。课题研究周期为12个月,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延期,未经审批擅自拖延结题的,直接予以撤项处理。立项批复后的申报书具备正式合同约束力,立项人必须严格恪守申报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部研究任务,最终结题成果须与立项预期目标保持一致。

(二)课题管理。省社科联对课题实行全周期跟踪管理,计划于2027年1月开展中期检查,2027年7月组织结题验收。

中标课题组应精准把握研究任务要求,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有计划地完成研究报告起草等阶段性工作。

中期检查提交材料包括:中期检查表、阶段性研究文稿、实地调研情况等;结题验收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可报送领导决策的《社科成果要报》稿件、成果采纳应用证明、公开发表期刊论文、结题验收书、研究成果查重检测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等。

(三)经费使用。经费严格按照对应档次标准拨付使用,各课题组须规范执行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着力推动研究成果落地转化,切实服务全省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四)纪律要求。各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及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动员、初审、择优推荐工作,严把政治关口、学术关口、诚信关口。

报送地点:行政楼225室

人:杨梓桐

联系电话:86673372


科技处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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