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哈财预〔2026〕305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编制2027年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预算和2028—2029年度滚动项目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统筹考虑未来三年的预算项目和资金需求,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强化绩效、防范风险,认真组织完成2027年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和2028—2029年学校投资项目规划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 2027年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申报程序
各职能部门和教辅机构,须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2027年度工作任务,经过认真测算,提出本部门2027年办公费及业务经费需求和使用计划,填报《办公经费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工作内容)》(附表1)、《办公费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经济分类)》(附表2),所有经费申报均需提供必要性佐证材料,与经费申报表一同报送至计划财务处。
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按照零基预算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申报。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须细化至经济分类科目。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除“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外,其他经费在细化时,一律不允许选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经济科目。
涉及到归口管理的业务经费由相关部门编制申报,具体为:
1.人员经费,由人事处按照政策规定编制申报;
2.教学业务费、教师讲课费,由教务处按学校规定组织编制申报;
3.研究生培养相关经费,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组织编制申报;
4.学生资助经费、学生德育经费,由学生处组织编制申报;
5.就业经费,由就业指导处组织编制申报;
6.公务接待费,由党政办公室编制申报;
7.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后勤维护费,由后勤管理处编制申报;
8.外教经费、中外合作办学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由对外合作交流处组织编制申报;
9.师资培训费,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编制申报;
10.创新创业经费,由创新创业学院编制申报;
11.基本建设经费,由高建办编制申报;
12.国有资产(设备类)日常维修(护)经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编制申报。
(二) 2027年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各二级学院、教辅机构和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及学校发展规划,申报2027年度建设项目,填报《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用表》(附表3)中的《项目汇总表》(附表3.1)、《项目申报表》(附表3.2)、《项目设备表》(附表3.3)、《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3.4)。
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教学类项目中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括新建或更新补充)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教学类项目中实验室设备购置以外建设项目报教务处;科研类项目报送科技处;校舍维修改造类项目报送至后勤管理处;通用办公设备(包括零星设备更新)、管理保障类项目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项目审核与论证
项目审核和论证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其中:3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单位内部人员论证,30万元以上项目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核论证通过的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排序,填报《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用表》(附表3)中的《部门核定表》(附表3.5)和《项目论证表》(附表3.6)、《项目论证人员名单》(附表3.7),连同各部门确认填报的《投资项目汇总表》(附表3.1)、《项目申报表》(附表3.2)、《项目设备表》(附表3.3)、《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3.4)一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类项目需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上报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论证。
对30万元以上项目论证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请校外专家参加。校舍维修改造类项目须有后勤管理处和高建办相关人员参加。
3.项目复核
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综合以往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预算与执行情况,根据2027年度申报项目及论证情况对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复核,并提出项目安排意见。对论证不充分的项目,不予安排。
4.项目评审
工程建设类、维修改造类项目须按要求在2026年10月30日前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确保2026年11月30日前出具评审结论。各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按国有资产管理处通知办理评审事宜。
5.立项审批
计划财务处在经过实地调研等前期工作基础上,综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年度财力情况,以及财政部门支出进度要求,提出年度项目立项意见,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三)2028-2029年项目规划申报程序
各单位应根据近几年项目安排与执行情况,以及2027年项目申报情况,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2028年和2029年项目规划。分年度填报《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用表》(附表3)中的《项目汇总表》(附表3.1)、《项目申报表》(附表3.2)、《项目设备表》(附表3.3)、《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3.4),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编报要求
(一)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破除基数固化观念。所有支出预算均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部门办公费原则上只减不增,部门业务经费应压尽压。各单位要秉持“先定事,后排钱”理念,务必充分调研、仔细研究、精心测算、避免遗漏。项目申报要围绕学校“十五五”规划与年度重点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在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方面谋细谋实。要做到先有项目后有预算,资金跟着项目走,坚决杜绝“钱等项目”现象。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地点明确,配套设施齐备,设备参数符合实际需求,资金测算依据科学合理。
(二)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将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靠。严控会议、培训、差旅费、办公设备家具购置;严控委托第三方制作各类宣传册、展板、视频、电子演示文稿。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学校决策部署。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谋事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
(三)强化预算评审与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深化预算评审,坚持“先评审,后预算”,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编报、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严控低效无效支出,按照政策要求需要评审的项目,应抢先抓早及时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需随同当年度预算向社会公开,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各单位须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全面准确、科学规范地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达到可量化、可操作、可公开。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绩效评估结果差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四、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进度 | 预算填报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8月10日前 | 酝酿研究填报相关报表 | 各单位 |
2 | 8月10-14日 | 归集汇总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 | 计划财务处 |
3 | 8月10-14日 | 归集汇总2027年度学校投资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4 | 8月17-9月11日 | 1. 完成2027年度项目审核论证,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2. 归集汇总 2028-2029年学校投资项目,完成项目审核,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 业务主管部门 |
5 | 9月14-25日 | 根据2027年度申报项目及论证情况对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复核,并提出项目安排意见。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6 | 9月30日 | 汇总形成学校预算初步方案 | 计划财务处 |
上报纸质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稿。逾期未申报的,视同规划年度无相关资金需求,不再受理。
联系人:
教务处 余跃海(除实验室建设以外教学项目类) 邮箱:5241407@qq.com
马彦龙(教学业务费) 邮箱:jwk209@126.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吕林海(实验室建设项目类)邮箱:hxysszx@hrbu.edu.cn
科技处 于婉昕 邮箱:115733039@qq.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曲志强 邮箱:1075296660@qq.com
后勤管理处 王海涛 邮箱:149543287@qq.com
计划财务处 谢杨 邮箱:hxyxy7535@163.com
计划财务处
2026年7月7日
附表1:办公费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工作内容)
附表2:办公费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经济分类)
附表3: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