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省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消〔2026〕78号)精神,严格执行学校《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期末、假期工作及秋季学期开学日程安排的通知》(哈院办发〔2026〕23号)中关于“抓实校园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6年暑期及汛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结合省消防总队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通过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8日。
三、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学校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结合期末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以下排查整治工作:
(一)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省消防总队“78号”文件要求,对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起底式”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临时建筑及装修材料是否合规等。
(二)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针对夏季高温多雨特点,加强对高低压配电室、电网电路、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测维护。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同时,做好校舍屋顶、墙体、管道的防雨防渗漏排查,彻底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三)落实假期封闭管理措施。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清理。除确需24小时运行的设备外,其余设备一律断电,门窗贴封条,并签订《暑期安全承诺书》。严禁在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违规留存易燃易爆物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交通出行、防溺水、防诈骗等内容,切实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留校学生管理,压实安全责任。各二级学院及相关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留校学生规模,精准掌握留校学生底数。
一要落实集中住宿与日常巡查。对获批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严禁单人住宿或私自调换宿舍。辅导员及负责老师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落实每日晚查寝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动态掌握学生在校动向。
二要开展专项安全教育。针对留校学生集中开展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电信诈骗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专题宣教,提醒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杜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离开宿舍时务必关闭所有电源
三要做好服务保障与应急联动。留校学生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定期走访学生宿舍,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响应并妥善处置。各单位需将留校学生名单、住宿安排及负责老师值班表于7月8日前一并报送保卫处备案。
(三)严格值班值守,规范加班报备与出入管理。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一要实行加班提前报备制。凡需在假期加班的二级单位,须提前向保卫处进行报备,明确写明加班事由、具体人员及工作时间,以便学校统筹安排暑期楼宇出入管理。
二要严格落实出入登记手续。假期进入楼宇加班或工作的人员,需自觉配合物业履行“出入登记”手续,接受身份核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楼宇。
三要强化施工安全监管。涉及暑期施工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指派专人现场监管,严管动火作业,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并上报保卫处备案,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将自查结果如实填写在《哈尔滨学院二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手册》“七月份消防安全工作记录”中。自检自查报告、哈尔滨学院2026年暑期安全承诺书、暑期加班留校人员报备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7月8日16时前报送至保卫处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hxybwczxk@163.com。
附件:
附件一哈尔滨学院2026年暑期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二暑期加班留校人员报备表.docx
保卫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