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部署要求,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强化人才培养,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示范工作站(培养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启动省级高水平产教融合研究生示范工作站(培养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至各单位,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全面清点现有工作站
请各单位根据《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附件1),全面梳理本单位现有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运行情况,在《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备案汇总表》(附件2)中逐一核实运行状态,对正常运行的工作站,如实填报《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备案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择优推荐优质工作站
请各单位遴选建设成效显著的工作站,撰写《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评估报告》(附件4),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锚定龙江产业需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专业学位点建设布局,聚焦省内重点产业领域,优先推荐校企合作稳定、具备研究生联合培养、科研项目合作、实践育人基础的合作单位申报。
(二)严守申报标准,严把材料质量。严格对照省级工作站建设方案各项申报条件开展自查审核,严禁推荐合作基础薄弱、承载能力不足、佐证材料不实的申报站点。
(三)规范遴选程序,依规择优上报。各单位组织专家完成院内初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推荐运行规范、育人成效好、可稳定接纳研究生实践的工作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报送。
三、材料报送
1. 《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备案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2. 《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评估报告》(附件4)Word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于6月24日前报送至邮箱:184149942@qq.com。
联系人:毕丹丹 联系电话:0451-86615304
研究生处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