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上级学会协会及各类社会组织清理规范整治工作部署,避免各类研究机构出现重挂牌、轻运营,长期闲置、运行停滞等现象,切实规范各类研究机构运行管理,现组织开展专项排查与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单位(部门)归口管理,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成立的各类研究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交流基地、研究基地、研究中心、研究培训基地、研究所等机构;学校自行审批设立的机构不在本次排查范围内。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机构底数,完善台账信息
各单位对所辖挂靠的上级挂牌研究机构逐一摸排登记,详实掌握机构批复单位、组建架构、人员配置、场地保障等基础建制信息,理清平台底数。
(二)核查运行现状,梳理问题短板
对照机构建设定位,核查挂牌后日常运行、活动组织、项目推进、成果产出等实际情况;认真查摆运行薄弱环节、管理漏洞等问题,针对性拟定整改思路与落实举措,杜绝挂牌流于形式、建设缺乏实效。
三、报送事宜
各单位需填报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含机构运行开展情况、现存主要问题、后续建设管理举措。
请于6月18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
科技处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