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启动了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就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
2.请各位申报人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15日17时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于6月20日17时(较国家要求系统关闭时间提前5天)前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PDF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内容与在线填报的完全一致。
3.要坚决避免申报出现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等问题。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6月25日之前)。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及同年度上述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均无需提交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至科技处。
申报材料电子稿请于2026年6月15日17时前发送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5.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先在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单位注册得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才能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
6.本通知未尽事宜、其他要求及附件下载,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https://onsgep.moe.edu.cn)按照《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执行。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再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
报送地点:行政楼321室
联系人:李彦萍
联系电话:87505603
科技处
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