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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微专业申报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6-05-27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应用型办学优势与专业特色,培养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哈尔滨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哈院办发〔2024〕44号,附件1)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微专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微专业是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依托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是学有余力的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完成微专业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得微专业证书的学习方式。

(二)微专业面向一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设,学制1年(当年9月-次年6月),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2-20学分,课程可从培养方案中直接选取,也可以开设新的前沿课程。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微专业授课可采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

(三)关于微专业立项与建设、教学与实施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微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微专业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以满足学生高质量就业需求为导向,优先支持开设教育部“双千”计划急需紧缺清单中的微专业(附件2),切实发挥促就业实效。

(二)申报微专业应依托学校现有优势特色专业(至少有1届毕业生),科学设计培养方案和课程内容,合理规划学时学分。

(三)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5人以上),鼓励产教融合吸纳行业相关专家参与。

(四)本次申报坚持质量优先,每个学院最多申报1个微专业。目前已开设过的微专业不占用学院申报名额,但本次仍需提交相关材料。

(五)2026-2027学年开设的微专业将按照每学分100元收取学费。

三、工作安排及材料提交

1.6月6日前,提交微专业开设申报表(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5)。

2.6月10日-9月1日,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学院组织开展微专业招生工作。9月10日前提交微专业课表(附件6)、课程教学大纲(附件7)。

3.9月-次年6月,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微专业开课。

以上材料签字盖章后纸质版(2份)报送至党政办公楼2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jwk209@126.com。

联系人:马彦龙、张宏达

联系电话:86671738

教务处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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