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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及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6-04-27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五一”假期及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链条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在“五一”假期前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排查隐患,有效管控校园风险。

二、紧盯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利剑2026-1”专项行动及各部门年初以来已上报的《风险隐患台账》,持续开展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对台账内容实行动态调整。重点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等,进行再排查、再整治。

要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在建工地、地下空间、危险品仓库、实验室、物资仓库、临建用房等事故多发部位的安全检查。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电路、水电气设施、炊事灶具、消防泵房、生活水源地等重点部位,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室内冷库等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要集中进行整改。

三、实时更新隐患台账,实行闭环销号管理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全力推进整治。对短期内无法彻底整改销号的,必须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安排专人值守、严密监控,确保隐患不演变为事故。

四、广泛开展法治与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师生及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对学生假期出行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卫生、预防溺水、预防拥挤踩踏、旅行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门提醒,确保不发生涉生安全事故。

五、注重细节抓落实,按时报送自查报告

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结束后,需将消防安全部分的检查结果填写在《哈尔滨学院二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手册》“五月份消防安全工作记录”内,并形成书面自检自查报告。报告须经单位负责人手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4月30日16时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校保卫处备案(送达地点:党政办公楼1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xybwczxk@163.com)。

  (联系人:消防科王延辉;电话:13766809129)

保卫处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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