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哈尔滨学院“五四薪火永相传 红歌嘹亮颂百年”合唱大赛活动方案

浏览量:时间:2026-04-10

一、活动主题

五四薪火永相传 红歌嘹亮颂百年

二、活动目的

为传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厚植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怀,助力学校红色文化体系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举办本次合唱大赛。通过红色经典、爱国主旋律歌曲合唱的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在歌声中感悟红色文化、铭记革命历史、进一步营造校园红色文化育人氛围,推动学校红色文化体系走深走实。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协办单位: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四、参赛对象

哈尔滨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

1.学院初赛:4月13日—5月10日(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开展)

2.校级决赛:5月20日

六、活动地点

校级决赛:小音乐厅

七、参赛要求

1.参赛队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支队伍人数控制在30—60人,每队设指挥1名,鼓励师生同台参与合唱,展现师生共庆五四、传承红色文化的良好风貌。

2.曲目要求:参赛曲目需紧扣五四精神、红色经典、爱国主旋律、青春励志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向善,契合红色文化传承与五四青年节主旨,每首曲目时长控制在5—7分钟,不得超时演唱。

3.表演形式:演唱形式可灵活创新,搭配简洁队形变换、领唱、朗诵等艺术表现形式,提升舞台观赏性;参赛人员着装需统一整洁、大方得体,充分展现青年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4.报名事宜:各二级学院完成初赛选拔后,于5月12日17:00前将参赛曲目、伴奏音频、节目基础信息报送至丁香剧场307。

八、活动流程

(一)初赛筹备阶段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结合本院学生实际,自主策划初赛流程,广泛动员全院学生参与,精心选拔组建校级决赛参赛队伍,扎实开展排练工作,确保参赛队伍质量,充分展现各学院青年学子的风采。

(二)决赛实施阶段

1.赛前彩排:决赛前组织所有参赛队伍进行现场彩排,熟悉舞台场地、音响设备、上场及退场流程,保障决赛顺利进行。

2.正式比赛:各参赛队伍按照赛前抽签顺序依次登台表演,评委组依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工作人员实时统计分数。

九、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主题内容(20分):参赛曲目紧扣五四精神与红色文化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契合活动核心主旨,传递爱国爱党正能量。

2.演唱水平(30分):演唱音准、节奏准确,合唱声部和谐统一,歌曲演唱完整流畅,情感表达真挚饱满,贴合歌曲内涵。

3.艺术表现(20分):舞台编排简洁新颖,队形整齐有序,指挥与伴奏配合默契,艺术表现力强,舞台呈现效果良好。

4.精神风貌(20分):参赛人员着装统一规范,精神状态饱满昂扬,举止大方得体,充分展现青年学子的青春活力与朝气。

5.整体效果(10分):节目整体表演协调连贯,时长把控合理,舞台呈现完整,具备良好的感染力与观赏性。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十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五四青年节思想政治教育、红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初赛选拔与队伍排练,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学院公众号、班级群、校园宣传栏等线上线下平台,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普及五四精神与红色文化知识,营造浓厚的校园红色文化氛围与活动氛围,提升学生参与积极性。

3.严守规范,保障安全:各学院在初赛组织、队伍排练及参赛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人员组织、现场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全程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