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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 (科普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6-02-13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专项课题)实施细则》规定和工作部署,省社科联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科普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科普专项)83项立项课题。

二、验收材料

课题结题验收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匿名和实名版各一份)。纸质件用A4纸双面打印,按以下顺序左侧装订;电子版按以下内容打包文件夹并命名。

(一)结题验收书(PDF文档格式)

1.课题完成基本情况:包括经费使用情况、课题主要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普及转化情况等。

2.结题报告:(1)包括课题成果的基本内容和研究途径、课题调研情况简介、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尚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文字总计不超过1200字;(2)包括课题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及普及推广情况总结,文字总计不超过800字。

提示:结题验收书中的“声明和授权”“课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等两项内容,须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扫描转换为PDF格式。

(二)课题研究成果

1.最终研究成果(WORD文档格式)

(1)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

(2)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 15%,并附查重报告;

(3)需写明主要作者,以作结集汇编之用(须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以立项通知单、变更证明为准);

(4)在课题验收评审过程中,可在指定时间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2.主要阶段性研究成果(PDF文档格式)

(1)可为多项,成果形式包括决策咨询报告、公开发表论文、网络作品、调研报告、著作、科普读物、讲座或宣讲、科普活动、科普服务等。其中:网络作品,双面打印含有发表平台的网页内容;影音作品,提供作品电子版光盘1份;论文、专著、科普读物,提交1本公开出版物;讲座或宣讲,提供活动的佐证材料1份;

(2)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得到采纳应用时,应在相应位置注明“202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科普专项)”字样,未注明者视为无效。

(三)结题佐证材料(PDF文档格式)

除上述材料外,课题组可酌情提交其他用以佐证课题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课题成果普及推广应用等相关材料。

三、验收办法

(一)评审流程

根据课题研究周期,省社科联于3月分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视情况召集课题组现场答辩,初步确定验收结论。课题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省社科联审核并公布课题结题验收结果。

(二)结题等级

1.课题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3)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

(5)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6)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情况。

四、结题办理

1.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课题,由省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2.对验收结论为优秀或良好的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联通过结集汇编、 网络宣传或期刊发表、讲坛讲座等方式进行推介。

3.对应结题但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课题,由省社科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课题负责人2 年内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五、报送要求

课题组将结题验收材料报经科技处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225室,电子版材料(文件名: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实名、匿名各一份)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月25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 系 人:杨梓桐

联系电话:86673372

地 址:行政楼225

科技处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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