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严明春节寒假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提示

浏览量:时间:2026-01-20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校纪委就进一步做好春节寒假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加强春节及寒假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基层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也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部署安排和提醒警示工作,确保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1.严禁违反师德师风。不得从事有损教师职业形象的行为;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宴请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及酒后驾驶等损害高校教师形象的行为。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3.严禁违规吃喝等行为不得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值班力量。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障通信畅通,规范做好记录。遇有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寒假期间,教职工离哈须按规定向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学校中层干部离哈,必须严格履行干部请销假程序,并向党委组织部、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易发多发问题,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寒假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

举报邮箱:hrbujw@126.com。

祝全体教职员工寒假愉快、阖家幸福、平安健康!




中共哈尔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