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5-12-26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提示》精神,落实好学校下发《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假期工作及春季学期开学日程安排的通知》(哈院办发[2025]43号)及12月上旬召开的“2025年秋季学期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会议”“2025年秋季学期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现就学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做出如下部署。

一、工作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保证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上级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将校园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落实落细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及时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时间安排

从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5日止,开展为期10天的自检自查。

三、工作重点

认真落实好以上两个会议精神,将上级工作要求落实落靠。针对消防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等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开展对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在建工地、地下空间、危险品仓库、实验室、物资仓库、临建用房等事故多发部位的安全检查。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电路、水电气设施、炊事灶具、消防泵房等重点部位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等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阻塞安全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液化气、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飞线充电等问题。

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全力整治问题隐患,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前要采取严密管控措施,确保隐患不演变成事故。

四、加强宣教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短信、电话、微信群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出行、预防溺水、电信网络诈骗、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等方面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识别风险、规避风险、自救自护的能力。要加强对学生假期返乡、返校期间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进行摸排,及时发现隐患做好提示提醒工作。要强化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加强假期校园管理

寒假期间要从严组织校园集体活动,要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要求组织校园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行自检自查,切实将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2.严守时间保证效果,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规定时段专门组织力量进行安全检查,完成自检自查工作。

3.注重细节抓落实,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结束后需将消防安全部分自检自查结果填写在《哈尔滨学院二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手册》“十二月份消防安全工作记录”内并及时领取2026年消安工作手册。

4.对于自检自查工作中查摆出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并确定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对于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无法完成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在整改未完成前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力量加强巡查管控,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5.形成书面自检自查报告,报校保卫处备案。

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手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26年1月5日16时前将纸质报告交于保卫处102办公室,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hxybwczxk@163.com

联系人: 孔令鹏 15045189889





   保卫处

2025年12月25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