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哈尔滨学院全面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哈尔滨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含副书记)、研究生处辅导员、公寓辅导员、少数民族辅导员,其中,本年度招考新入职的辅导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12月5日至12月19日
三、考核内容
1.日常工作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对辅导员日常完成学校学生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考核情况填报《哈尔滨学院辅导员测评表》(日常考核用表)。每名辅导员对照测评表内相关内容提供佐证材料,未标注提供佐证材料的内容,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评价。
2.学院工作考核。由所在学院(部门)对辅导员完成学院内学生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个人述职、学生测评、学院测评,并根据考核情况填报《哈尔滨学院辅导员测评表》(学院用表)。其中,学生测评环节,由学校考核组按学号抽取辅导员所带各班级不少于30%的学生,通过“辅导猫”系统平台开展测评。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认真组织实施,参加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确保各项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2.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12月10日16:00前,完成学院考核,并报送《哈尔滨学院辅导员测评表》(学院用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党委或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2)12月11日16:00前,每名辅导员根据《哈尔滨学院辅导员测评表》(日常考核用表)相关标注,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相关考核部门于12月17日前完成评价打分,学工部于12月19日前进行汇总。
(3)所提供材料文件夹名为学院加姓名,并按照考核各部门和考核各项内容分别归类、标注清楚。
3.材料报送邮箱hrbuxscszk@126.com。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内线7921。
附件1:《哈尔滨学院辅导员测评表》(日常考核用表)
附件2:《哈尔滨学院辅导员测评表》(学院用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