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课题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5 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县(区)课题(19项)。
二、验收条件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经市(地)社科联验收通过,即可报送至省社科联终审。
三、验收材料
课题结题验收材料需报送一式三份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按以下顺序装订,电子版按以下内容打包文件夹并命名。
(一)结题验收书(PDF 文档格式)
1.课题完成基本情况:包括经费使用情况、课题主要研究成果、课题成果转化应用情况等。
2.结题报告 1:包括课题成果的基本内容和研究途径、课题调研情况简介、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尚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文字总计不超过 1500 字。
3.结题报告 2:包括课题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课题成果的可操作性分析、课题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总结,文字总计不超过 1500 字。
提示:结题验收书第 5-6 页中的“声明和授权”“课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专家组验收意见”“市(地)社科联审核意见”等四项内容,必须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扫描转换为 PDF 格式。
(二)课题成果采纳证明(PDF 文档格式)
课题研究成果如获需求单位或有关单位采用,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需求单位采纳证明材料:仅限 1 项,用以证明课题研究成果被需求单位采纳应用,材料加盖需求单位公章视为有效。
2.其他单位采纳证明材料:可为多项,用以证明课题研究成果被有关单位(不含需求单位)采纳应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有效。
(三)课题研究成果
1.最终研究成果(WORD 文档格式):
(1)要求为决策咨询报告,不少于 10000 字;
(2)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 15%,并附查重报告;
(3)需写明主要作者,以作结集汇编之用(必须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超过 3 人,以立项通知单、变更证明为准);
(4)在课题验收评审过程中,可在指定时间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主要阶段性研究成果(PDF 文档格式):
(1)可为多项,成果形式包括决策咨询报告、著作、公开发表论文、调研报告等;
(2)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得到采纳应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字样,未注明者视为无效。
3.《社科成果要报》稿件(WORD 文档格式):
(1)要求为决策咨询建议,最多不超过 4000 字;
(2)稿件内容必须来自课题研究成果;
(3)可提交多篇, 每篇内容独立。
(四)结题佐证材料(PDF 文档格式)
除上述材料外,课题组可酌情提交其他用以佐证课题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课题成果推广应用等相关材料。
四、结题验收相关工作
(一)验收办法
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视情况召集课题组现场答辩,初步确定验收结论。课题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省社科联审核并公布课题结题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个等级。
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嫌疑;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凡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课题,其研究成果原则上应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门(含需求单位)决策采纳(以领导批示或已将成果观点、对策建议写入相关文件为准)。经批准延期结题的课题,其验收结论原则上最高为良好。验收结论不合格的课题成果,限期 3 个月内进行补充研究并再次申请结题验收。
(二)结题办理
1.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课题,将由省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2.对验收结论为优秀或良好的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联在结题后 1 个月内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拨付剩余课题研究经费。
3.经批准延期结题的课题,其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报省社科联各类项目、课题。
4.不能按期提交结题材料且未获延期批准的课题,或再次验收结论仍为不合格的课题,将予以撤销处理,课题负责人 3 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课题组于11月12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至市(地)社科联评审,市(地)社科联于11月18日前将结题验收结果材料报送至省社科联。电子版材料(文件名:课题编号 + 负责人姓名) 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
联系人:杨梓桐
联系电话:86673372(4372)
地址:行政楼225
科技处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