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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哈尔滨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5-11-03

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的立项申报与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分为“哈苑青椒计划”“哈苑教学学术研究支持计划”和“哈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计划”三个类别。

(二)申报要求

1.“哈苑青椒计划”为校级一般项目。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教学需求、研究兴趣、教学疑难或学校的教学现状,拟定研究课题,以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效果为立项目标。研究应包含如下内容之一:

(1)自身教学中的疑难问题;

(2)“金课”建设的实践研究;

(3)大学教师自身专业发展领域的前沿及国内外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项目申报者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在我校任教2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共资助项目10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目运行周期2年。

2.“哈苑教学学术研究支持计划”为校级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围绕学校“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开展研究,以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及应用推广性为立项目标。研究应包含如下内容之一:

(1)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促进研究者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引领,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与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新路径。

(2)应用型高校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支持研究者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合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尝试多元的教学模式,如“翻转课堂”“同伴教学”“研讨性教学”等研究。

(3)应用型高校课堂教学设计创新研究与实践

鼓励研究者结合自己的课堂教学,充分利用和开发数字化教育资源,实质性地开展课堂教学设计和课程建设。

项目申报者要求为在我校任教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共资助项目10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项目运行周期2年。

3.“哈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计划”为校级重点项目。申报者应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及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需要,立足服务我校“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建设及各时期发展规划任务,申报选题。经学校评审,确定选题及委托研究人员。项目研究内容应体现如下要求:

(1)着眼于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对促进教育决策和管理科学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2)聚焦学校各时期发展规划及教育教学重点工作,彰显二级单位优势特色;

(3)以指导实践和服务决策的应用研究为主,属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研究领域范畴,突出实践性、实效性、原创性和开拓性。

项目申报者要求为我校从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教学辅助等部门工作人员,且在我校任职5年以上。共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项目运行周期2年。

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论证,统一申报。每个单位每类项目各限推荐2项。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主持人及成员均限报一个项目,不可交叉申报;已获准立项202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主持人因本期尚未结项,不可以主持人身份参加本次申报。基金项目立项申报题目原则上不能与前两期基金项目中已立项的题目重复。

(三)材料提交(电子版)

1.立项汇总表(附件1-1)Excel版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并以“单位名称-立项汇总表”命名。

2.重点委托计划选题征集明细表(附件1-3)Excel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并以“单位名称-选题征集”命名。

3.其他材料说明:

(1)匿名评审活页(附件1-4)PDF版,以“项目名称-匿名评审”命名。此项仅“哈苑青椒计划”“哈苑教学学术研究支持计划”提交。(将采用系统收集材料进行专家匿名评审,后续将发布具体操作流程。)

(2)立项申报书(附件1-2)PDF版,以“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立项申报书”命名。(仅“哈苑青椒计划”“哈苑教学学术研究支持计划”提交,在专家匿名评审后,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另行通知上交。)

二、结项验收

(一)结项范围

已完成研究的2023年度哈尔滨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

(二)结项要求

结项材料须按照《哈尔滨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中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成果需包括以下内容(必备项):

1.项目研究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项目负责人提交教学设计或教学改革的实践与反思等研究报告。若为教学设计,需以完整的一门课程为准。

2.项目成果汇报会(课)。项目负责人举办一次公开的结项专题报告会或教学沙龙活动(“哈苑青椒计划”和“哈苑教学学术研究支持计划”需展示并提交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以呈现实体课程或改革成果。

3.其它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具有高度相关性的以下任意一项成果:教学学术论文、著作、教材、项目研究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课程建设成果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成果(如作为主持人的课程或教研室被评定为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或虚拟教研室等,或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类比赛中获奖[含指导教师],此项只限“哈苑青椒计划”和“哈苑教学学术研究支持计划”)、研究成果被本校及以上单位相关部门采纳并应用的证明(以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为准,此项只限“哈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计划”)等。

公开发表、出版或印发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哈尔滨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XX”字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

(三)材料提交(电子版)

1.结项汇总表(附件2-1)Excel版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版,以“单位名称-结项汇总表”命名。

2.各项目的结项材料按照附件2-3中结项验收材料提交的规范和要求及目录顺序排列,项目研究报告后面需附中国知网复制比检测报告,形成一个完整的PDF版,以“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项验收材料”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将采用系统收集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后续将发布具体操作流程。)

三、其它说明

以上材料均需二级单位派专人负责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立项汇总表、重点委托计划选题征集明细表、结项汇总表的Excel版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压缩文件以“部门+2025教发基金项目”命名)发送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报 送 时 间:2025年11月21日下班前

电 子 邮 箱:jfzx@hrbu.edu.cn

联 系 人:朱孚

联 系 电 话:86613124(3124)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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