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哈尔滨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哈尔滨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班集体学习氛围浓厚,无上课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等现象;严格落实学风建设各项要求,开展学风建设成效明显。
2.参评班级以学院为单位,按照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率排序,占本学院前20%的班级。(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率:班级学生2024-2025学年度平均学分绩点≥3.0的学生人数占班级人数的比率)
3.班级在2024-2025学年期末考试中挂科(补考前)学生人数占班级人数的20%及以下。
4.班级在2024-2025学年无因违反考试纪律、违反教学秩序等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22级至2024级所有班级。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优良学风班级”符合条件的所有班级。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初评。10月27日—10月31日,在学院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组织初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班集体。
(二)报送材料。11月3日,将附件1(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待审(报送邮箱:hrbuxscszk@126.com,邮件名:XX学院2024-2025年度优良学风班级报送文件)。
(三)学校审核。11月3日—11月7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下发最终评选结果。
(四)结果公示。11月10日—11月12日,审定后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做出表彰决定。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6617921
学生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