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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01-05

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根据《人才新政30条》和《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哈人领办〔2024〕1号,以下简称《选拔办法》)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第十二批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对象、范围、条件和程序

按照《选拔办法》执行。

二、申报材料

提交《选拔办法》要求的能够证明本人业绩成果的文件、证书等有关材料,以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业绩为主。申报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二)《第十二批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信息采集表》;

(三)专家人选通讯录;

(四)佐证材料(文件、证书、成果、论文、奖状等需提供纸质复印件),挑选最能代表本人业绩的材料,数量至多5项。请申报人选及推荐单位保证佐证材料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附件材料按照填报说明和示范文本填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白色封面,A4规格);《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单独再填报一份留作存档;电子版材料需建立以推荐人选“单位名称+人选姓名”命名的文件夹,通过光盘或U盘形式一并报送(U盘表面粘贴人选姓名)。

党委组织部将对填报信息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核验,以获奖证书原件、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或发布的网站信息为准。验证方式为证书原件或正式文件的,核对无异后,将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验证方式为网站信息的,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在截图上注明网址信息。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经学校党委研究通过,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统一由党委组织部向市人才办申报;

受理申报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11日。

联 系 人:鄂睿峰

联系电话:86612673 18645047086

附件1:《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申报材料及附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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