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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公办高校党建“示范创建”的通知》文件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项目申报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10-3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基层党建服务振兴发展、深化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工作安排,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公办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工作。为切实做好学校相关创建工作,现将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公办高校党建“示范创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项目。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以本次申报省级“示范创建”项目为契机,认真梳理我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和党建质量提升。为保障获得立项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及学校实际,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请于11月9日前,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将“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报党委组织部403室,电子版发hrbxyzzb@163.com。

联系人:刘瑶 欧阳乐 电话:0451-87085506

 

 

 

 

附件1:《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公办高校党建“示范创建”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公办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工作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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