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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9-08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2022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能力作风年建设部署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在节日期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警示教育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把节点当作考点,坚持把开展“能力作风年”建设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疫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靠。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当好表率,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提醒提示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  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法红线

学校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决做到“九严禁”:严禁违规收送蟹卡蟹券、高价烟酒茶、天价月饼等礼品及礼金,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公款相互宴请、违规吃喝、餐饮浪费;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旅游、接受下级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培训中心、食堂等场所吃喝玩儿乐或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聚集、聚餐、聚会;严禁值班值宿中脱岗、空岗、漏岗。

三、  倡导新风正气,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以节日为契机,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动勤俭过节相贯通,把传承传统文化与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相融合,引导党员干部树文明新风,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以高标准作风建设新成效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节日期间,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学校纪委将采取有效措施,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节日期间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预祝全校教职员工节日愉快!

 

节日期间举报邮箱:hrbujw@126.com

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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