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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6-01

 

各单位: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做好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申报推选工作,并于6月6日(星期一)下班前,把报名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zhxdd.123@163.com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

学校按照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各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具体推荐要求和材料准备等内容见附件。

联系人:张海秀

联系电话:86613913(内线:3913)

 

附件1: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2: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附件3:推荐人选关键信息表

附件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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