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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0-12-22

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哈卫联发〔2018〕34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传染病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现将信息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和范围

按照《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哈卫联发〔2018〕34号)要求,凡出现传染病相关症状达到报送标准人数的,应及时应报尽报,出现食品安全突发相关情况参照《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二、报告形式和要求

统一采用《传染病及食品安全情况信息报告单》和《传染病及食品安全突发情况人员信息明细表》(均参见附件),每次出现相关情况均需填报纸质版材料(盖章、扫描)。同时,出现相关情况相关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需在发现情况一小时内向哈尔滨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电话告知已报送信息。

三、报告途径

《传染病及食品安全情况信息报告单》和《传染病及食品安全突发情况人员信息明细表》发送至电子邮箱86928888@qq.com。

联系人:郭佳胤

联系电话:13684616565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要重视学校传染病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员。

(二)加强报送管理。报送相关信息的同时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舆情影响,涉及师生隐私的内容未经哈尔滨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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