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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4-21

各学院:

根据2023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8-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旨在检查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课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OBE教育理念的贯彻情况,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开展听课及教学研究。院(系)领导及教师应开展听课及教学研究,了解并掌握本院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效,引导任课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有效开展课程思政,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和学习动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2.开展教学文件专项检查。各学院对本学期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责任书、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教案等)进行检查,对上学期的教学进度表、试卷的存档完整、规范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教学方案撰写情况、教学课件制作质量、教学进度表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开展课堂教学质量专项检查。各学院要围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管理、课堂互动、学生出勤率、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课后作业批改与辅导答疑等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检查。

4.开展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检查实验课开出情况,实验资源建设、使用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及实验过程和数据的收集存档情况。

5.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各学院要全面检查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指导教师和学生工作进展完成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质量、毕设系统各环节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

6.开展各系教研活动情况专项检查。教研活动要关注教学质量,研讨教学问题,分享教学经验。

7.开展“哈苑公开课-教学优秀示范课评选活动”。拟定于5月10日、5月17日继续开展22年秋季学期受疫情影响未进行的理科组和艺体组的4门示范课程线下评选活动。

8.开展座谈会。各学院(或系)通过会议、问卷调查或其他方式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并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思想动态,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学院全面自查和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成的学校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指导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通知》要求,于423日前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部署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影响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的突出问题。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落实听课与巡视制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力度,明确听课责任,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有效运行。

4.各学院应于511日前提交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519日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所有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3089301@qq.com,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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