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推荐单位,按限额推荐申报。为了使更多优秀科技成果参与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现组织开展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提名项目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公开发表或应用两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不得超过6篇;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并且原则上应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提名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2020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如果是2020年度经省科技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提名须间隔一年。
3.在哈大学、科研院所、省医院由本单位限额提名推荐,市属医院由市卫健委限额提名推荐,在哈企业由所在区域科技管理部门提名推荐,限额数量请咨询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个提名推荐单位,不能多头选择推荐单位。
二、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提名材料真实可靠。如遇弄虚作假,一经提名单位、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问题严重的将取消其提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推荐程序
1.申报单位须在1月18日前,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打印《2021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和《应用证明》,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PDF格式)报送各相关处室。
2.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提名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列入推荐名单的项目申报单位,待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于2月2日15时前,在线打印正式的纸件材料(含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含一份原件),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规资处。
3.纸件材料报送地址: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635室)
四、受理时间
2021年度省科技奖项目电子版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7:00前,纸件受理截止时间,2月2日15:00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群
电 话:87505603;13845093790
地 点:行政楼319-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