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聚焦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学理支持。
二、选题方向
选题方向详见附件5,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请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黑龙江省情,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原则。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成果;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着力在解决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
2.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完成课题研究所必备的科研条件。项目组要坚持正确研究导向,严格遵照党中央政策文件精神开展研究。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在研项目的专家学者均可参与申报;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的申请者可以申报本专题项目。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申请书中涉及到的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拟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立即予以撤销项目。
四、资助方式
拟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设立一批专题项目,对于立项的专题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
五、项目结题
为促进研究成果落地应用转化,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项目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专题研究项目结项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者被国家《成果要报》选用刊发的给予免于鉴定;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结项的,需提交不低于4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并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等省部级以上决策咨询刊物发表成果。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需在 2023年12月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六、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4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网上开放时间截止到4月24日17时)。申请书从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报送一式2份,匿名活页一式4份及汇总表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4月17日
报送地点:行政楼319-1室
联系电话:87505603(内线:5603)
联 系 人:李彦萍
科技处
3月29日